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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成都高企申報四批次!高新技術企業認定各地補助獎勵和申報流程時間、材料要求攻略!核心條件:注冊滿 1 年、知識產權≥1 項、研發人員≥10%、研發占比 3%-5%、高新收入≥60%、評分≥70 分。首次認定最高 30 萬(市 15 萬 + 區 15 萬)、重新認定最高 10 萬,四批次申報,規上企業額外加碼,稅收減免 + 政策扶持雙重利好。需要咨詢了解高企申報的可以聯系小編為您解答輔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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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高新技術企業認定各地補助獎勵
市級(有效期至2026年12月31日)
對首次認定為高新技術企業的,按企業所在中心城區、遠郊城區分類給予10萬元、20萬元獎勵;對重新認定通過的高新技術企業給予5萬元獎勵。對外地遷入我市的有效高新技術企業,視為首次認定給予獎補。對規上工業企業、規上服務業企業首次認定為高新技術企業的,給予20萬元獎勵。同時符合以上獎補條件的,按照就高不重復原則給予獎勵。
東部高新區(2024年發布)
對首次認定的國家高新技術企業給予10萬元獎勵,對再次認定的國家高新技術企業給予5萬元獎勵。對國家高新技術企業首次培育成為規上企業或規上企業首次認定為國家高新技術企業的,除給予認定獎勵外,再給予5萬元獎勵。
大邑縣(2024-05-31發布)
對首次認定的國家高新技術企業給予10萬元獎勵;對重新認定的國家高新技術企業給予5萬元獎勵。
高新區(2023年發布)
同一企業當年按照就高原則執行,不重復享受。
對通過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的企業給予5 萬元獎勵。
對上 一年度通過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的,給予每家企業5萬獎勵。
規上企業首次成功認定為高新技術企業和高新技術企業首次培育為規上企業的給予15萬元獎勵。
對高新技術企業首次培育為規上企業的 、對規上企業首次培育為高新技術企業的均給予15 萬元獎勵。
金牛區(2021年發布,有效期 3 年)
對新認定的高新技術企業,給予 15 萬元獎補;再次認定的高新技術企業,給予 5 萬元獎補。建立區級新經濟企業梯度培育體系,對首次納入金牛區新經濟重點企業培育庫的企業給予最高 2 萬元一次性獎勵。
經開區(龍泉驛區)(自2023年7月13日起施行,有效期2年)
對首次通過認定的高新技術企業,給予最高20萬元獎勵;復審通過認定的高新技術企業,給予最高10萬元獎勵。支持高新技術企業培育壯大,區內高新技術企業首次培育為規上企業的,給予最高15萬元獎勵
郫都區(2022年發布,有效期3年)
對上年度首次被認定為國家高新技術企業的企業,給予15萬元一次性補助;對上年度重新被認定為國家高新技術企業的企業,給予10萬元一次性補助。
青羊區(2022年發布,有效期5年)
對首次獲得國家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的企業,給予一次性獎勵20萬元;非首次認定的高新技術企業,給予一次性獎勵10萬元。獎勵資金可用于企業經營管理團隊及人才獎勵。
雙流區(2022年發布,有效期3年)
對國家高新技術企業、規上工業企業每年按年度研發投入實際增長額的10%給予最高不超過300萬元補助,對科技型中小企業每年按年度研發投入實際增長額的5%給予最高不超過100萬元補助。
天府新區(2023年11月28日起施行,有效期2年)
對新認定的高新技術企業給予10萬元獎補,對規上企業首次培育為高新技術企業的和首次復審認定通過的再給予5萬元獎補
武侯區(2023年發布)
工商注冊、稅務登記和統計關系均在武侯區行政區域內,首次認定一次性給予10萬元獎補,重新認定一次性給予10萬元的獎補。
新津區(自2025年xx月xx日起施行,有效期2年)
對于年度生產規模1億元以上5億元以下,同時獲評省級以上“專精特新”、新經濟“種子企業”“雙百企業”“示范企業”、高新技術企業或瞪羚企業稱號之一的規模工業企業,當年工業產值增長10%-20%、20%以上的,分別給予30萬元、50萬元獎勵。
簡陽市(本政策措施自印發之日2024年起30日后施行,有效期2年)
加大高新技術企業培育力度。深入實施高新技術企業倍增行動,對首次通過認定的高新技術企業給予15萬元獎勵,復審通過認定的高新技術企業給予5萬元獎勵。激勵規上企業上新,規上企業首次通過認定,額外給予5萬元獎勵;規上高新技術企業通過復審,額外給予2萬元獎勵。支持高新技術企業培育壯大,市內高新技術企業首次培育為規上企業的,除給予認定獎勵外,額外再給予10萬元獎勵。
青白江區(自2024年7月13日起施行,有效期3年)
對產業化的科技創新成果項目,全力做好資源要素綜合保障,投產后三年內實現上規入統的且認定為高新技術企業的規上工業企業給予100萬元資金獎勵。
浦江縣(自2022年5月16日起正式施行,有效期5年)
支持企業開展高新技術企業認定。對首次認定通過的,在市上給予補助的基礎上,再一次性給予10萬元的獎勵;對重新認定通過的,一次性給予5萬元的獎勵。
錦江區(2024年5月7日發布)
支持高新技術企業培育。對上一年度認定的高新技術企 業,首次認定一次性給予10萬元獎補,其中,規模以上企業首 次認定為高新技術企業的,按照市級獎勵給予1:1配套資金獎 補;非首次認定一次性給予10萬元獎補。對新遷入本區且在有 效期內的高新技術企業給予10萬元一次性資助。(牽頭單位: 區科技局)
溫江區
首次認定20 萬元,重新認定5 萬元。生物醫藥企業優先,營收 2000 萬 + 且連續兩年增速 10%+ 分檔獎 10-30 萬
新都區
首次認定15 萬元,重新認定5 萬元。 軌道交通、航空航天企業優先,研發投入按 5% 補助 (最高 50 萬)
都江堰市
首次認定15 萬元 ,重新認定5 萬元。文旅科技企業優先,研發投入新增部分 2% 補助 (最高 10 萬)
彭州市
首次認定15 萬元 ,重新認定5 萬元。中醫藥科技企業優先,綠色制造項目額外補貼
邛崍市
首次認15 萬元 ,重新認定5 萬元。白酒產業科技企業優先,循環經濟項目最高補 50 萬元
崇州市
首次認定15 萬元 ,重新認定5 萬元。智能家居、大數據企業優先,入駐園區享房租減免
金堂縣
首次認定10 萬元,重新認定5 萬元。節能環保企業優先,研發設備購置補貼 15%(上限 30 萬)
蒲江縣
首次認定10 萬元 ,重新認定5 萬元。現代農業科技企業優先,有機農業項目最高補 20 萬元
成都市高新技術企業認定要求
一、高企培育
一是精準建立高企培育庫。各地要全面摸排轄區內科技企業情況,特別是規上工業企業情況,了解掌握企業經營狀態和研發活動開展情況,建立高企培育庫。對入庫企業進行分級分類培育,明確培育方向,精準匹配培育資源,定期跟蹤監測企業發展動態,確保培育工作靶向發力、精準高效。
二是全覆蓋開展高企培訓活動。各市(州)科技局要組織開展高企認定培訓活動,圍繞高企認定條件、認定程序、材料準備注意事項、系統操作、財務規范、研發費用歸集等,對高企培育對象進行專題輔導。要創新培訓形式,采取線下集中授課、案例解析、現場答疑、“一對一”輔導等多種方式開展培訓。要切實解決企業在申報過程中遇到的疑點、難點問題,提升企業對高企政策的知曉度、理解度和申報積極性,增強企業申報材料的規范性和完整性,提高高企申報通過率。
三是推動規上工業企業認定高企。組織專業服務機構和專家,逐一指導還未認定高企的規上工業企業開展研發活動、規范研發費用歸集、規劃知識產權布局,協助企業梳理申報材料、規范材料編制。組織開展模擬評審進行查漏補缺,及時整改存在的問題,提升企業申報質量,全力推動規上工業企業評審認定高企,著力提高規上工業企業中高企比例。
四是支持高企發展壯大。支持高企建設各類創新平臺,引育高層次人才,鼓勵企業加大研發投入,牽頭或參與各類各級科技項目,推動各類創新資源向高企集聚。引導高企聚焦主營產品,聯合高校院所和上下游企業開展聯合攻關,提升產品核心競爭力和市場占有率。對“準規上”高企,梳理研究制約其市場規模擴張的關鍵瓶頸,建立“一企一策”幫扶機制,通過政策扶持、應用場景拓展、產業鏈對接等方式,精準破解企業發展難題,推動高企“升規入統”,發揮高企在科技創新和產業升級中的主力軍作用。
成都市高新技術企業認定材料程序
(一)申報程序。
1.企業申報。企業注冊并登錄“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工作網”,對照高企認定管理辦法進行自我評價,在線填寫《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申請書》,并上傳相關附件材料。
2.市(州)核查推薦。市(州)科技局要會同縣(區、市)科技管理部門,對企業的申報材料進行形式審查。縣(區、市)科技管理部門要對企業逐一進行現場核查。市(州)科技局對物業、保潔、餐飲、會展、人力資源等重點領域企業以及近三個會計年度的研究開發費用總額小于100萬元、或近一年參保人數小于等于3人的企業進行實地復核。根據形式審查和實地核查情況,向省高企辦推薦高企認定評審對象。
3.認定評審。由省高企辦按程序組織開展評審等工作。
(二)申報材料。
申報材料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內容:
1.《高企認定申請書》,須通過高企認定網打印,要保持條形碼完整、清晰,并按照系統要求上傳蓋章封面。
2.證明企業依法成立的營業執照等相關注冊登記證件的掃描件。
3.知識產權相關材料(知識產權證書及反映技術水平的證明材料、參與制定標準情況等)、科研項目立項證明(已驗收或結題項目需附驗收或結題報告)、科技成果轉化(總體情況與轉化形式、應用成效的逐項說明)、研究開發組織管理(總體情況與四項指標符合情況的具體說明、制度)等相關材料。
4.企業高新技術產品(服務)的關鍵技術和技術指標的具體說明,相關的生產批文、認證認可和資質證書、產品質量檢驗報告等材料。
5.企業職工和科技人員情況說明以及在職、兼職和臨時聘用人員人數、人員學歷結構、科技人員名單及其工作崗位等材料。
6.經具有資質并符合《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工作指引》相關條件的中介機構出具的企業近三個會計年度(實際年限不足三年的按實際經營年限,下同)研究開發費用、近一個會計年度高新技術產品(服務)收入專項審計或鑒證報告以及研究開發活動說明等材料。
7.經具有資質的中介機構鑒證的企業近三個會計年度的財務會計報告以及會計報表、會計報表附注和財務情況說明書等材料。
8.近三個會計年度企業所得稅年度納稅申報表主表及附表等材料。
注意事項:
1.本年度高企認定申報實行網上辦理,申報企業須在高企認定網上傳完整、合規的申報材料。
2.企業如需更正申報材料,請將加蓋公章的退回申請電子版發送至市(州)科技局指定郵箱(見附件),郵件主題為“公司名稱+辦理事項”。
3.對涉密企業,須將申請認定高企的申報材料做脫密處理,嚴禁發生失泄密事件,確保涉密信息安全。
4.高企申報材料中的營業執照等企業注冊登記證件和專利證書等企業知識產權證件可實行告知承諾制,企業可自主選擇是否適用告知承諾制辦理。如企業選擇適用告知承諾制辦理,應參照《科技部關于高新技術企業認定有關證明事項實行告知承諾制的通知》(國科發火〔2021〕362號)文件執行。
(三)時間安排。
2026年擬組織開展四批次高企認定工作:(省里提交時間)
第一批次:網上受理截止時間為4月30日17:00。5月20日前,市(州)科技局要組織完成申報企業的網上受理、形式審查、實地核查和推薦上報工作。
第二批次:網上受理截止時間為5月31日17:00。6月20日前,市(州)科技局要組織完成申報企業的網上受理、形式審查、實地核查和推薦上報工作。
第三批次:網上受理截止時間為7月31日17:00。8月20日前,市(州)科技局要組織完成申報企業的網上受理、形式審查、實地核查和推薦上報工作。
第四批次:網上受理截止時間為9月25日17:00,10月15日前,市(州)科技局要組織完成申報企業的網上受理、形式審查、實地核查和推薦上報工作。
注意事項:今年繼續施行退改機制,前三批次退改企業可按照專家意見補充完善相關資料,參加第四批次申報。市(州)科技局對退改企業補充資料進行審核,并向省高企辦推薦。
成都市高新技術企業認定更名備案
(一)更名程序。
1.更名申請。高企發生名稱變更或與認定條件有關的重大變化(如分立、合并、重組以及經營業務發生變化等),應在發生之日起三個月內,在高企認定網進行更名申報,填寫《高新技術企業名稱變更申請表》,并上傳相關材料。提交后兩個工作日若未被退回,即可導出打印紙質申報材料,附成果轉化、財務報表、研發活動等相關材料,報市(州)科技局。
2.更名受理。市(州)科技局對更名材料進行審查,必要時可開展實地核查,并根據審查(核查)情況向省高企辦報送推薦函,并附相關材料。
3.更名評審。省高企辦結合高企認定評審,開展更名評審工作。
(二)更名材料。
更名材料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內容:
1.《高新技術企業名稱變更申請書》(系統打印、法人簽字、加蓋企業公章)。
2.屬地市場監管部門出具的核準變更通知書及其他名稱變更證明文件。
3.企業更名前后的營業執照(社會統一信用代碼證)副本復印件。
4.原高企證書復印件。
5.企業名稱變更當年的企業職工和科技人員情況說明(包括名稱變更前后企業職工總數、科技人員數及其所占比例)。
6.企業擁有的核心自主知識產權(包括申報高企時所列知識產權及其他知識產權)證明材料。
7.成果轉化證明相關材料。
8.近三年研發項目情況表和上年度高新技術產品(服務)情況表(要求見《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工作指引》附件2)。
9.經具有資質中介機構審計的近三個會計年度(變更當年及變更前兩年)財務審計報告(含會計報表、會計報表附注、財務情況說明書)。
10.經具有資質中介機構審計的近三個會計年度(變更當年及變更前兩年)研究開發費用和上年度高新技術產品(服務)收入專項審計報告。
11.近三個會計年度(變更當年及變更前兩年)企業所得稅年度納稅申報表(包括主表及附表)。
成都市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異地搬遷
(一)省內跨市(州)搬遷。
1.企業申請。企業在高企認定網提交核心信息變更申請,并向遷出地市(州)科技局提交異地搬遷申請,說明搬遷原因、搬遷時間、遷入地等情況,并提供相關證明材料。
2.信息審核。由國家高企辦受理并審核企業提交的信息變更申請。
3.遷入變更報備。變更申請通過后,企業應及時向遷入地市(州)科技局報備。
(二)跨省遷入。
1.企業申請。企業在高企認定網提交異地搬遷申請,并上傳高新技術企業證書、遷入地工商登記等相關證明材料。
2.市(州)審核。遷入地市(州)科技局對企業申請材料進行審核,組織縣(區、市)科技管理部門進行實地核查。對符合整體遷移要求并在有效期內的予以推薦,并向省高企辦報送遷入申請材料。屬于部分搬遷的提請重新認定。
3.研究確定。由省高企辦按程序開展會議研究或評審。
成都市高新技術企業認定年度發展情況填報
(一)填報程序。
企業登錄高企認定網,填報并提交年度發展情況報表。
(二)時間安排
全省有效高企須于2026年5月31日前完成報表填報、提交工作。
注意事項:對有效期內累計兩年未填報年度發展情況報表的企業,省高企辦將取消其高企資格。
高企專家隊伍建設
各地、各單位可常態化向省高企辦推薦高企評審技術專家和財務專家。專家須按程序進入科技廳項目專家庫,并在高企評審平臺參加培訓與考核(登錄賬號與密碼與科技廳“四川省科技管理信息系統”的賬號密碼一致)。
成都市高新技術企業認定有關要求
(一)申報企業須嚴格按照《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辦法》(國科發火〔2016〕32號)和《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工作指引》(國科發火〔2016〕195號)規定和有關要求上報材料,對所提交的申報材料或填報的數據真實性、有效性、完整性和合法性負責,如發現提供虛假材料,取消申報資格。須配合做好申報材料或填報數據的審查和現場核查等工作。
(二)各級科技管理部門要認真履行職責,加強高企工作的組織管理、統籌協調和指導服務,組織好高企培訓活動。對高企申報材料要嚴格把關,認真開展現場核查,提高高企申報質量。
(三)省生產力促進中心要加強創新主體培育指導,指導并配合市(州)做好政策宣貫、資源對接、培育規劃、申報咨詢和研究分析等工作。
(四)未盡事宜按國家相關規定辦理。相關事項如有變化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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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國家、省、市各類政府資助類項目申報;
二、國家高新技術企業培育認定、科技型中小企業、專精特新、專利軟著知識產權申報;
三、國家、省、市各類企業榮譽資質申報;
四、國家、省、市企業技術中心、工程研究中心、科技成果評價、工業設計中心、非遺、數字化車間和智能工廠、孵化器和眾創空間、綠色工廠、大數據企業、首臺套首批次首版次、各類標準、實驗室和工程研究中心、科學技術獎、規上、老字號、新產品等研發平臺創建輔導、申報:
五、資金申請報告、可行性研究報告、商業計劃書、項目建議書、等各類報告編制;
六、科技成果轉化中介、公司注冊注銷、工商辦理、股權、科技項目投融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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